“謝霆鋒的時代不可代替”,劉德華和盧巧音曾經在公開場合如此形容。這當然不是沒來由的。對于很多80后的年輕人來說,在“搖滾樂”的概念仍然如鏡花水月般飄渺的當時,他們是通過謝霆鋒第一次感受到“叛逆”的魅力——他當眾砸吉他、他批評TVB不尊重音樂、他總是在記者會上比出搖滾的手勢,他到長春開演唱會,由于舞臺距離觀眾席太遠,不好做互動,當下就飆出狂語:“我謝霆鋒發誓,下次如果再來長春開演唱會,我絕不會到離你們這么遠的體育場來,我要和你們靠的很近?!?
毋庸置疑,“謝霆鋒”這三個字是個不可磨滅的時代記號。他的衣著,他的音樂,他和娛樂圈相處的關系等等方面,都是那個時代“酷”的精準體現。而且,謝霆鋒越是“酷”,人就越紅。2000年初,某知名娛樂雜志和讀者互動做新千年“最酷偶像”的調查,謝霆鋒以3萬1千多票遙遙領先于當時同樣紅的一塌糊涂的韓國組合H.O.T近一倍……